跟監是指在公開場所持續觀察、記錄特定人的行蹤與互動,是外遇蒐證與行蹤調查最常用的方法。刑法第 315 條之 1 處罰無故窺視、竊錄他人非公開的活動,所以跟監只記錄在公開場所任何人都看得到的行為,不拍進住處,也不在車上裝 GPS 追蹤器;在他人車輛裝追蹤器,法院實務上依同條第 2 款論罪。跟監的天數與時段,依委託人提供的線索安排。
跟監是指在公開場所持續觀察、記錄特定人的行蹤與互動,是外遇蒐證與行蹤調查最常用的方法。刑法第 315 條之 1 處罰無故窺視、竊錄他人非公開的活動,所以跟監只記錄在公開場所任何人都看得到的行為,不拍進住處,也不在車上裝 GPS 追蹤器;在他人車輛裝追蹤器,法院實務上依同條第 2 款論罪。跟監的天數與時段,依委託人提供的線索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