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偵探札記

外遇與婚姻:懷疑、確認、決定,每一步都有時間點

懷疑另一半外遇、想挽回或準備離婚,這一類說明證據怎麼蒐集、下一步怎麼走。

懷疑另一半外遇時,先別急著攤牌。手機上多了一個常聯絡的人、晚歸的次數變多、行程交代得越來越含糊,這些變化可能有別的原因,也可能是外遇的開始。先把觀察到的事記下來,日期、時間、地點寫清楚,比一次情緒性的質問更有用。

要用在法律上,證據必須合法取得,還要能證明兩人的往來超過一般社交。民法第 184 條與第 195 條讓配偶可以向侵害婚姻關係的人請求損害賠償,請求權自知道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內要行使(民法第 197 條)。自己偷看手機、裝定位器、闖進對方住處,都可能讓自己先吃上官司。

這個分類依讀者走到的階段排:還在懷疑的人可以看外遇徵兆與怎麼判斷要不要委託;準備蒐證的人可以看合法蒐證步驟與法院採信的條件;已經確認的人可以看離婚、求償、贍養費、監護權各自怎麼走,以及決定修復婚姻時怎麼重建信任。法院會依個案判斷,要怎麼用在訴訟上,建議和律師討論。選哪一條路都可以,先把事實弄清楚,再決定也不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