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稱:妨害性隱私罪、散布私密影像 分類:隱私與刑責

妨害性隱私是指未經同意攝錄、散布他人性影像等侵害性隱私的行為,刑法自 2023 年 2 月 8 日起增訂專章處罰(第 319 條之 1 至第 319 條之 6)。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,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;未經同意無故散布、播送、交付或公然陳列他人性影像,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 50 萬元以下罰金(第 319 條之 3),須告訴乃論。分手後把私密照傳給他人、抓姦時拍下的裸露畫面傳給親友,都可能構成。

法條依據

相關名詞

  • 妨害秘密

    妨害秘密是刑法的罪章名稱,處罰無故窺視、竊聽、竊錄他人非公開的活動、言論、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等侵害隱私的行為。

  • 竊錄

    竊錄是指未經同意,暗中以錄音、錄影或電磁紀錄記下他人非公開的活動、言論或談話。

  • 告訴乃論

    告訴乃論是指須由被害人或其他有告訴權的人提出告訴,檢察官才能追訴的罪。

24 小時免費諮詢

回到徵信名詞小辭典(52 個名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