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稱:重婚罪 分類:婚姻與離婚

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再與他人結婚,或一人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。民法第 985 條規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,違反者婚姻無效;例外是重婚雙方都善意且無過失,信賴前婚姻已因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消滅(民法第 988 條)。刑法第 237 條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,相婚者也處罰。重婚以正式結婚為前提,單純外遇或同居不構成重婚。

法條依據

相關名詞

  • 婚前徵信

    婚前徵信是指結婚前確認交往對象的婚姻狀態、工作、財務與交友等資訊,是否和他說的一致。

  • 通姦除罪(釋字第 791 號)

    通姦除罪是指司法院釋字第 791 號解釋於 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布後,刑法第 239 條通姦罪失效,外遇不再有刑責。

  • 合意性交

    合意性交是民法用語,指雙方同意下發生的性行為,民法在 2019 年修正後用這個詞取代「通姦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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