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稱:婚前調查、婚前身家調查 分類:調查與服務

婚前徵信是指結婚前確認交往對象的婚姻狀態、工作、財務與交友等資訊,是否和他說的一致。民法第 985 條規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;因被詐欺而結婚者,得於發見詐欺後 6 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(民法第 997 條)。婚前先查清楚,可以少走這些訴訟。梓同以合法方式取得資料,交付書面報告。收費頁區間為 50,000~200,000 元,工作天數約 10~20 天。

法條依據

相關名詞

  • 重婚

   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再與他人結婚,或一人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。

  • 背景調查

    背景調查是指在交往、聘僱或合作前,查核對方的學經歷、婚姻、財務與糾紛紀錄是否屬實。

  • 委任契約

    委任契約是指當事人約定,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,他方允為處理的契約(民法第 528 條),委託徵信調查就屬於委任關係。

  • 被保險人同意

    被保險人同意是指由第三人替他人訂立死亡保險契約時,要有被保險人的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,否則契約無效(保險法第 105 條第 1 項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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