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益人是指保險事故發生時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,由要保人指定。受益人經指定後,要保人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,仍得以契約或遺囑處分,非經通知,不得對抗保險人(保險法第 111 條)。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,喪失其受益權;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者,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(第 121 條)。被保險人不是要保人時,不能自己改受益人,能做的是撤銷同意。
受益人是指保險事故發生時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,由要保人指定。受益人經指定後,要保人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,仍得以契約或遺囑處分,非經通知,不得對抗保險人(保險法第 111 條)。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,喪失其受益權;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者,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(第 121 條)。被保險人不是要保人時,不能自己改受益人,能做的是撤銷同意。